记者 黄 敏(扬州)
2005年扬州市出台了江苏省首个困难劳模帮扶办法,使低收入和有特殊困难的劳动模范生活有了新保障;后该市《邗江区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正式出台,首批受益人数为6千多人,工伤保全基金已达7万元,并已赔付了一起工伤事故,预计到年底前将达到征缴金额20万元以上的目标;昔日“脏、乱、差”的古运河扬州段两岸如今已成了美丽的风景线。对此,扬州市的农工党员们深感欣慰,因为有关《办法》的出台和古运河扬州段的变化都与农工党扬州市委的提案密切相关。
2004年初,农工党扬州市委针对部分劳模生活困难的问题,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交了《关爱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的集体提案,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采取切实措施,筹集劳模基金,解决困难劳模的生活问题。有关部门认真采纳了此建议,经过多方协商,研究制定出实施意见,不仅在2004年底成立了市劳模协会,使1500多名各级劳模有了自己的“家”,而且还设立了主要来源是政府资助的困难劳模帮扶资金,并于2005年开始实施了全省首个困难劳模帮扶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定:在职劳模本人年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足部分酌情给予一次性补助;退休劳模本人年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的,不足部分酌情给予一次性补助;在职劳模因患市医保中心认定的12种重大疾病之一,或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可获得补助,未参加市直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会的在职劳模,由市劳模协会代为缴费,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据悉,每年春节前,将发放上一年度低收入劳模补助;每季度末,发放特困劳模救助金。
2004年底,邗江区支部在调研中发现,该区工伤保险面临诸多挑战:制造业、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的事故率高;服务员、钟点工等工伤问题也屡见不鲜;职业病发病人数呈增长趋势;工伤危害已给部分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工伤事故鉴定后赔付执行难。在2005年初召开的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该支部提交了《启动工伤保障是完善社会保障的当务之急》的提案,建议实行强制原则,形成所有企业不分用工形式,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保险制度。提案受到了区政府、区政协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随即建立了工伤保险机构,并在最近正式运行的《邗江区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根据国家规定,按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分为三类,各类行业分别确定不同的行业基准费率,并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定期调整,还将患职业病职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十年前,古运河扬州市区段两岸道路狭窄不平,民房杂乱拥挤,每到汛期,处于低洼地势的民房普遍进水,影响了群众的生活和安全;岸上满是垃圾,河水发黑发臭。为此,农工党扬州市委在递交给市政协的一份提案中建议:将古运河扬州市区段分期加以保护修复,净化河水,沿古运河两岸修筑绿化带;拆除沿河破旧民房,改善沿河居民居住环境。
中共扬州市委、市政府对建议非常重视,十年来对泰州路、南通路沿河数公里的岸线进行了大规模的整治,完成了古运河沿岸13.5公里的石驳砌岸工程,疏浚了河道,拆除了沿岸拥挤破旧的民房,1700余户居民得到了安置;还投资20亿元在古运河东岸打道了宽30米、全长近7公里的风光带。
对于以上三份提案被采纳的情况,2005年《人民政协报》分别给予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