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和平 (常州)
10月中下旬,常州市翠竹新村北区跳舞和跳操的老年人为争抢场地而发生了矛盾。翠竹北区中心广场仅200余平方米,场地小,来此锻炼身体的老年人却很多,满足不了需要。有的老年人喜欢跳舞,有的老年人喜欢跳操,音乐相互掺杂。这样一来,影响了彼此的情绪,相互间造成了不快。这样的场景让老年人无奈,也让小区居民感到遗憾。类似的情况在该市其他小区也或多或少存在着。
在大力倡导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特别是我国即将步入老龄化社会,建议把社区老年人活动场地建设和协调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
一、在小区规划时,应充分预留和配套建设足够的健身场地,以满足小区居民不断增长的文化和体育活动的需要。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让规划的场地保质保量建设好;让建好的场地不挪作他用,充分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为小区居民服务。
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应积极做好管理、协调工作,按照老年人不同的需要,合理安排好有限的健身场地。遇到矛盾和纠纷,要及时调解处理,不要让“小事”变成“大事”,为小区营造和谐、文明的环境。
三、加大小区精神文明创建力度,广泛宣传和教育,树立“小区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良好氛围。老年人在满足自己兴趣爱好的同时,也要顾及其他老年人的兴趣爱好,多一些礼让,多一些沟通,只有这样,每个人才能充分享受小区带给我们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