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黄 敏 (扬州)
日前,扬州市下发了《关于市区传染病人集中收治、归口管理的通知》,该通知的下发与农工党扬州市委提出的一份提案有着密切关系。
农工党扬州市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发现:传染病人的收治情况在普通医院普遍存在,使传染病的传播存在一定危险,也使普通病人受到一定的医疗安全威胁,同时普通医院的医疗力量受到牵制,相对专科医院形成资源浪费、利用不足;一些民间医疗机构所做的虚假广告,给受骗的患者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严重干扰了医疗秩序。
为此,农工党扬州市委在2006年提交给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的题为《传染病归口治疗势在必行》的提案中建议:采用行政手段,果断关、停、并、转普通医院的传染病房,使传染病人通过正常的渠道,集中到正规传染病医院医治,对违反传染病法的有关规定者,予以相应的处罚,绝不心慈手软。
中共扬州市委、市政府采纳了该建议,在下发的《关于市区传染病人集中收治、归口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传染病人的归口收治医院和收治范围:扬州市传染病归口收治医院是市第三人民医院,其他医院不得收治传染病人;以治疗甲、乙类传染病的病人,必须由市第三人民医院集中收治、归口管理,对合并患有传染病的其他危重疾病病人,根据相关医疗原则,可就地隔离抢救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转入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对丙类传染病人,除有关规定以外,各医疗机构可按有关要求作出转诊或门诊处理。扬州市还要求卫生监督部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市区传染病人集中收治、归口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法收治传染病人的医疗机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