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加启 (连云港)
2008年6月1日,国务院限塑令正式出台并在全国范围内的超市开始施行,时至今日,从各方反响来看,总体效果应该说很不理想,政策制定者可能是想:规定一出,塑料袋就会从老百姓的购物习惯中绝大部分地撤离,但实际情况并没有按这个轨道发展。
从见诸于媒体的各地报道来看,应该有两个观点最有一致性:其一是高价的塑料袋使商家得到了更多的利益,以往交款处不收钱的塑料袋开始收钱了,而且价格还挺高的,但真正使用多次购物袋的人并不多,很多人是在收款员笑咪咪的收费提示中交钱的,多交三、五毛钱不是不能接受,很多消费者并没有因此而不用,还是付钱购买了。而这巨大收益,应不应该用于环境保护呢?老百姓负担了环保的费用,商家却成了受益者,这显然失于公平。二是塑料袋的总体使用量不见得能下降多少,因为超市内不收费的包装袋用量大增,所以按包装的需要,塑料袋总体使用量减少不了多少。
看来这项新办法的矛还是没能直接刺中污染的盾,矛尖被滑挡到了一边。
怎样才能更好地解决白色污染的问题呢?
我个人认为,还是应该走垃圾综合分类的道路,由此,可以变目前的堵为疏,不仅可以解决好白色污染的问题,也可能解决好其它“颜色”的污染。
我们都知道垃圾里面都是宝,之所以成为垃圾,是因为它们被搅混在一起不易分拣,从而不能很好地加以回收利用。
所以,我们应该做好的是,在垃圾抛弃时的分类,我试从家庭垃圾的处置谈起。
我们知道,一般家庭的日常垃圾主要三种:塑料类、纸类和食物残渣,前两者都是完全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后者则可以直接降解成为肥料,我们只要在把垃圾倒进垃圾筒的时候分好类,实际上就没有垃圾了。家庭生活中,玻璃、金属类垃圾虽然也有,但是并不多,分类处理起来也不麻烦。
垃圾分类做起来,其实并不麻烦,我们只要做好几项工作就可以了:
1. 在垃圾收集处做好分类。现在的垃圾箱设置,大多地方只要可降解与不可降解两种,分类太粗,应该分别设为:纸质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食物残渣类、不可降解和循环使用类;
2. 广泛深入宣传发动,让全体国民更深切认识到保护环境和资源循环使用的重要性,让每个家庭、每个人在垃圾入筒前,直接投入到相应的垃圾筒,特别是用塑料袋装盛的其它垃圾,在投倒时,把垃圾归入相应类别,把塑料袋投入到塑料类,在源头上直接实现分拣;
3. 对不可降解和循环使用类垃圾进行科学处置,使其对环境的危害降到最低。
家庭垃圾的无害化问题解决好了,其它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就更好解决了。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只有管理好垃圾,才能管理好城市的未来,再往大里说,一个能把垃圾管理好的国家,才能够更好地建设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的充满希望的国家。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应该早日制定《国家垃圾管理法》,这也许是最终管理好垃圾、管理好环境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