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大新 (扬州)
养老是社会文明进步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农工党扬州市委在2007年和2008年上半年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开展了老年事业专题调研。
所忧:老有所养难度较大
扬州市已于1987年就进入老龄化行列,且人口老龄化速度急剧提升,目前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71.68万人,占总人口的15.71%,其中80岁以上高龄人口8.2万人。
人口老龄化使得养老问题凸现,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必须面对的问题。扬州市的老年事业起步较早,发展水平在全省居于领先地位,但即使如此,仍存在着发展区域性不平衡,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区养老不尽人意,机构社会化养老难以满足需求,养老服务业的机制有待完善,相当数量困难老人不能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沐浴等问题。
这些问题阻碍着扬州市老年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也牵动着农工党扬州市委会领导和党员的心。
所见:“到这里,比在家好”
“我们在养老院衣食无忧,还可以打牌、聊天,日子不知不觉就过去了。”老人们你一言,我一语谈论着养老院的种种好处。一位老人告诉农工党扬州市委领导说:“到这里,比在家好!”老人饱经沧桑的脸上满足的笑容,感动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在一所民办养老院,我们遇到了从浙江来此养老的一对老年夫妇,他们欣喜地说:“我们在上海、苏州、南京考察了多所养老院,经比较,这里价廉物美,环境温馨,服务优质,管理规范,饮食可口,医疗先进,娱乐多样,真是老有怡养!”2001年,扬州市就下发了《关于印发扬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优惠减免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各方力量举办养老机构,促进了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全市已有社会办老年公寓8所。农工党扬州市委今年还在城市及农村各类人群发放养老问卷1200份,广泛征求群众对养老的意见和建议。
所言: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
针对扬州市老年事业的发展特点,农工党扬州市委的专家学者给出了一系列“高招”:
政府应采取措施,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每一个老人的身上。政府直接设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应以中档次、非盈利、护理型福利服务机构为主,重点解决社会急需、市场又不能满足养老服务问题。
对于高档养老服务机构,则应实行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机制。对此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
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力度。通过财政、慈善等多种渠道,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定期补助,完善针对重点服务对象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农工党扬州市委的调研报告《扬州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路径选择》被扬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07年10期《扬州政讯》刊登。
所闻:建立托老所,推行十大养老模式
根据农工党扬州市委建议,扬州市政府将在市区每个街道建立一所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托老所,目前这项工作已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扬州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行十大养老模式:即机构养老、小型家庭养老、日托养老、居家养老、货币化养老、暖巢管家养老、异地互动养老、养老助教、信息化养老、合资合作式养老等模式。近期,扬州市政府将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
所思:对养老进行系列化调研
农工党扬州市委去年完成了调研报告《扬州市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路径选择》,今年完成调研报告《扬州市养老服务业的机制探索》。农工党扬州市委领导商定,对养老进行系列化调研,明年将进行“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保障老人基本生活”的调研,使扬州市所有老人享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