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可菲 (常州)
我原是一名医务人员,曾当过院长、区卫生局局长、区政协副主席,现在担任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岁月如梭,工作岗位虽屡经变动,但我对卫生事业却始终有着无法割舍的情结。
2001年,我被任命为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局长。作为一名农工党员,从一名医生走上领导岗位,我深知是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为此我十分珍惜,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精神状态,遇到困难,迎难而上,争先创优,一着不让,不折不扣地完成组织交给我的各项工作任务。2003年,面对突发的“非典”疫情,作为区“防非”指挥部领导成员,我不分白天黑夜,坚持深入“抗非”一线,及时制定防治工作预案,积极组建条块结合的防治网络,层层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好“防非”物资保障工作,在中共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区“防非”工作得到了上级多次肯定和表扬。区卫生局被授予市卫生系统“非典”防治先进集体,本人也分别被授予“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抗击非典优秀党员”、市“防非工作优秀个人”、市“三八红旗手”的荣誉称号。2004年,为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我积极整合市、区、街道卫生资源,吸纳社会力量,多元化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在全市率先推行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开展“专家进社区义诊”、医疗救助和“帮困结对”活动,主动与计生部门协作,成立区计生服务指导中心,成为省、市计生与卫生联姻、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共同提高的一个精品。江苏卫视、常州日报、常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天宁区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了报道。2005年,天宁区成功获得了首批“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称号。
政协委员是我参政履职的又一平台。自1999年担任市政协委员后,我不忘自己的使命,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关注民情,关爱民生。围绕卫生发展的重点、难点,踊跃参加市政协文教卫体工委组织的农村社区卫生、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专题调研,并在市政协主席扩大会议上谏诤言、献良策,有些建议和意见被市有关职能部门及时采纳。针对农民医疗保障问题,我深入乡村街道走访调查,为出台常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言献策,并大力推进天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落实,让农民医有保障。
“看病难、看病贵”是近年来老百姓反映的热点问题,发展社区卫生是缓解这一“顽疾”的重要途径。在担任区卫生局局长期间,我发现,尽管社区卫生通过创建示范区等活动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仍存在许多制约社区卫生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此,我在常州市十一届二次政协会议上撰写了《增加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的提案,在三次会议上又撰写了《关于增加市级财政对我市社区卫生经费投入的建议》的提案,在四次会议上再次撰写了《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保障措施,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良性发展》的提案,提出了“发展社区卫生要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合理规划布局、完善医保政策、加大经费投入”等建议。这些提案引起了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注和重视。2008年,中共市委、市政府把发展社区卫生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大力推进,为老百姓提供廉价、优质、便捷、安全的卫生服务。这一“破冰之举”是对我多年来关注社区卫生发展的最好回报。
近十年来,根据社情民意,围绕医疗卫生的改革与发展,我先后撰写了《关于合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住院定额的建议》、《关于整顿规范药品市场、加强药品监管力度》、《关于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应纳入计划内的建议》等30余件提案,一些提案被市政协评为优秀提案,本人也被评为常州市政协十一届优秀政协委员。
任期有限,事业无穷。我将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利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这一平台,为卫生事业的发展再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