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制度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赖以生存发展的深厚土壤,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争取民主自由和人民解放斗争的光辉实践,发展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长期以来,这一制度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中不断巩固、发展和完善,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凝聚力量的显著功能,能够为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发展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评判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好坏优劣,最终都要看其能否促进生产力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中共十六大以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围绕一系列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深入考察调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方面提出许多重大意见建议,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依法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人士18万多人,各级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35万多人,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中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有3.2万人。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在工作中享有充分的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奋斗目标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团结合作,形成了高度的政治认同,促进了政治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组织整个社会沿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方向不断前进。
摘自2009年2月9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