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大可(常州)
一是大律师大保障机制。优先选派擅长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案件的优秀律师成为“维权律师团”的首批律师;并根据案源增长情况,建立优秀律师增派制度;建立维权工作人员、队伍保障机制。二是大宣传大服务机制。一是开展“四进”宣传,即进社区、进单位、进工地、进小区的“面对面”宣传;二是扩大“三力”效应,即借助社会媒体,扩大宣传力、感染力、影响力;三是加强“四环节”服务,在接待、受理、代理、办理“四环节”中建立“应援尽援、优先承办”制度。三是大联合大协作机制。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实现多部门大联合大协作援助协作,做到“三加强”,即加强各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加强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协作,加强“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一门式服务”,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四是构建“一站三点”援助网络机制。在社区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站”,在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代理申请点”,在部分“文明工地”设置“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点”,在居民小区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