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钟(苏州)
1949年6月毛泽东同志“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的讲话”中说:“这个筹备会的任务,就是: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个“民主联合政府”的基础就是“我们有一个广大的和巩固的革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如此广大,它包含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4年,1352、1355页)。毛泽东同志明确地为即将成立的共和国政府定下了“民主联合政府”的性质,而这个性质就是建立在阶级联盟的统一战线之战略方针之上的。正因为共和国政府是统一战线的联合政府,所以不但中央政府六位副主席中,有三位是民主人士,而且政务院4位副总理中,有两位是民主人士(郭沫若和黄炎培);21位政务院领导成员中,有11位是民主人士;政务院下属的34个机构的103个正副职位中,民主人士占49位,其中15位是正职(郭沫若担任了两个正职)。“统一战线的民主联合政府”的色彩十分明显。
阶级联盟的理论指导中共统一战线工作直至1956年没有改变。1956年9月李维汉在中共八大会上作的“进一步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报告中说:“两个革命的历史都证明:统一战线是阶级斗争的武器和特殊的形式,‘统一战线政策就是阶级政策,二者不可分割’(《毛泽东选集》第763页)——我们党在以毛泽东同志为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执行了积极争取和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政策,从而正确地处理了阶级斗争和统一战线的关系,成功地争取了并且已经在基本上改造了民族资产阶级”(《中共党史参考资料》(八),人民出版社1980年508—509页)。统一战线是在承认阶级属性、阶级斗争的前提下,与民族资产阶级等阶级结成的阶级联盟之政策,在八大李维汉这个报告中再一次得到了肯定。
阶级联盟是以阶级的存在为前提的。1956年中国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后,从所有制上讲是消除了阶级存在的基础,所以毛泽东在1956年11月八届二中全会讲话中说:“现在,在所有制方面同民族资产阶级和小生产的矛盾也基本上解决了,别的方面的矛盾又突出来了,新的矛盾又发生了”,(转引自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612页)。对于这种新的矛盾毛泽东同志有些迷茫,政策上也有些摇摆。他一方面说“资产阶级思想的经济基础已经基本消灭了”;另一方面又说“在我国,虽然社会主义改造,在所有制方面说来,已经基本完成,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但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还是长时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385、389页)阶级的划分由马克思主义的经济所有制转到了以思想意识形态,而对于阶级联盟的统一战线,毛泽东虽然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但这个方针的基础则不是阶级联盟,而是一种历史的联系,一种中国人念旧的情感。阶级联盟的基础由过去清晰可辩的、客观的经济所有制划分,变成了由念旧情绪的、主观的思想意识形态来划分,客观的标准变成了主观的标准。这样,长期共存就成为一种主观的“愿望”,而这种愿望的实现,则除了愿望者主观之外,还要看民主党派的“表现”,同时,这种“表现”的评判又是一种主观性随意性很强的思想意识标准,很大程度上寄托在领导人的主观判定上。章罗同盟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两个口号最喜欢了。他们利用这两个口号反对我们。我们说要长期共存,他们搞短期共存,我们说要互相监督,他们不接受监督。一个时期他们疯狂得很,结果走到反面,长期共存变成短期共存。毛泽东同志的主观判断失误,造成反右严重扩大化,长期共存就如其所言,变成了“短期共存”,而到文革时期就名存实亡了。
这种主观性很强的、由思想意识来判别阶级属性的办法,不仅在反右扩大化中严重的破坏了统一战线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原则,而且后来越演越烈,最后演变成了“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走资派还在走”。 (转引自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1770页)。以思想意识作为阶级划分的标准,以人划线,唯我独尊,逆我则“资”的极左思想就这样将阶级斗争延伸到党内,无产阶级的政党——共产党内都有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党外统一战线就无从谈起了。
改革开放,邓小平以政治家的大智慧、大胆略,正本清源。对于新时期的阶级关系进行了彻底的厘清,“要重视知识,重视从事脑力劳动的人,要承认这些人是劳动者”,“毛泽东同志曾经把他们看作是资产阶级的一部分,这样的话我们现在不能继续讲”;“我国的资本家阶级原来占有的生产资料早已转到国家手中,定息也已停止十三年之久。他们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邓小平同志将阶级存在与否的问题厘清之后,就正本清源,解决了统一战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实现由阶级联盟到政治联盟的转型问题。
1979年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开幕词上,邓小平同志在宣布资本家阶级已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之后”,郑重宣布“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中有过光荣的历史,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也作了重要的贡献。这些都是中国人民所不会忘记的。现在它们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邓小平选集》(1975—61982)人民出版社1983,172页)。民主党派由过去的阶级属性(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而转变为政治属性(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与爱国者的代表),民主党派作为政治力量与共产党的联盟亦由阶极联盟转型为政治联盟,邓小平同志对之作了明确的宣布。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在所有制解决,阶级消除之后,统一战线存在的理论之合理性与合法性的问题。
新时期的统一战线是共产党领导的、民主党派共同参入的政治联盟。联盟的基础是共同的政治诉求,这个共同的政治诉求,就是完成社会主义祖国现代化建设的千秋大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邓小平选集》(1975—1982)人民出版社1983,149页)这个“最大的政治”、“人民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就成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现实的基础。而这个现实基础同样是客观的,可视可见的。而且,有了这个现实的、客观的政治基础,统一战线才能摆脱主观随意性很强的、以人划线的主观评判标准,以及仅仅停留在历史的回忆与念旧的主观情感之上,而座实在新的客观可证的基础之中。
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现代化这个客观的“最大的政治”,将共产党人与民主党派紧密的联系起来,结成了政治联盟。四个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需要他们的积极性投入,而在发扬他们的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性方面,民主党派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正是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在新时期结成政治联盟的内在机理。
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共领导人,继承了邓小平的思想,对于在市场经济中新生的社会新阶层,予以“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政治定位,同时,进一步明确“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于: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2000年12月5日《人民日报》第一版)。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政治联盟亦决定了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反对党,而是参政党、友党。这个定位正是“政治联盟”理论在现实政治中的合理展开。
新世纪,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共新领导人在邓小平同志奠定的政治联盟的统一战线基础上而作出新的创新。2005年2月,中共中央正式颁发《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意见》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是同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其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从而为政治联盟理论下的统一战线制定了具体的操作制度,即“政治协商”、“多党派参政”。 而且,《意见》还规定: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这一重大的原则性规定,就使政治联盟有了日常的操作基础,具有可行性与操作性,而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成为“花瓶”。2007年《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正式提出“协商民主”的概念,这个协商民主正是共产党人与民主党派有效地实践政治联盟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