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珙(扬州)
扬州市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发现,农村仍有部分孕产妇不能到医院住院分娩给母婴健康带来了危害。为此扬州市委2009年初在扬州市政协大会上提交了《要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报销比例》的提案,建议政府逐步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结合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农村孕产妇医疗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定额补偿标准。
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扬州市的高邮、仪征、邗江、宝应等地纷纷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进行住院分娩给予每人80元至300元的定额补助。除此之外,按省卫生厅、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凡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均可获得人均300元的补助,补助费用由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半,费用划拨由当地财政、卫生部门会同组织绩效考核后予以发放。
日前,扬州市各级卫生部门积极采取切实措施,对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实行减免政策,使千家万户的农民群众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