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牵农民工兄弟 力促“转移难”改变
发布时间:2010-05-14
孙世钊(无锡)
在我执笔撰写的近百件专题调研报告中,最难忘的是2005年撰写的《农民工参保有“三难”》。四年来,无锡市委始终关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通过反映社情民意等方式,为农民工呼吁。2009年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跟踪检查报告。报告关注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建议针对农民工特点,抓紧出台农民工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着手研究制定适应农民工特点的保险关系和待遇转移接续办法,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损害。当年提出的“三难”问题有望近期将在法律法规层面得到全面解决。
农民工参保难是一个带有全国性的问题。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总量规模巨大,2005年5月的统计,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约为1.2亿人,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人,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约为6000万。由于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而农民工流动频繁,如果不能实现转移接续,多数农民工参保很难达到年限标准要求。有的地方还规定退休前5年必须到该地参保,这实际上把农民工的养老问题排除在外。
同时,我国养老和医疗等主要社会保险被分割为2000多个统筹单位,多在市(县)级统筹内运行,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按照规定,职工跨地区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转移社会统筹资金,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因此难以落实,而农民工的社保关系转移则更为困难。由于现行政策允许农民工退保,导致农民工流动时反复参保、退保,有的甚至在同一地区更换工作单位时也先退保、再参保。在农民工集中的广东省,有的地区农民工退保率高达95%以上。退保使农民工只参保、不享受实惠,不仅直接损害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的对等权益,又影响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
2005年无锡市委就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所形成的调研报告综合了有关部门和农民工的反映。我们把农民工参保归纳为“三难”:参保难、社保费转移难、权益保障难。其中以转移难为关键。针对“三难”,我们建议各级政府要考虑农民工就业的灵活性、流动性、不稳定性等特征,做到不论是统筹区内还是跨统筹区转移都应全额转移基金。要把建立健全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基金,实行省级统筹以至实行全国统筹作为今后的工作目标。要明确各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责任和义务。
该调研报告的主要内容《无锡政协》、《无锡日报》以较大篇幅刊登,随后《新华日报》记者进行了专题采访,并于2005年8月29日发表,得到了全国各大媒体的关注,9月1日,《人民日报》以《为何盼保却不愿参保——无锡一调研报告分析:农民工参保须破解“三难”》为题,刊登了调研报告主要内容。《农民日报》、《扬子晚报》、《无锡统战》、《前进论坛》等报刊也先后刊登此文;同时,新华网、人民网、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三农在线等30多家网站转载。《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委托,专程到我会进行专题采访,听取意见。
作为执笔人,我在接受各媒体的采访过程中,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关心和对民生的关怀;也深深感受到党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重视。如今,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从解决“社保费”跨统筹区转移难和如何做到全额转移入手(有些省市已经实施)加强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让近2亿农民工得到实惠。这是作为农工党员最感欣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