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秋 (镇江)
2010年11月15日下午,上海静安区一幢28层住宅楼发生大火,造成大量伤亡,其中58人死亡,70多人受伤,几百人无家可归。在大火发生前不久,上海消防部门刚举行了一场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应急救援综合演练,而在此次救援活动中,损失却如此惨重,对此我们深感疑惑。而且,在一个月前业主赵女士就曾向物业反映了施工安全隐患,为何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处理?施工现场无证电焊工上岗作业,这时我们的监管部门又在干什么?这种现象不单是在这个工程中存在,在很多工程中都有,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重视。
这起事件让我想起了许多问题:我们党查处的腐败案件,小的几十万元,大至几千万、几亿、几十个亿,这些贪污款都是在很长的时间、甚至不同的地方形成的,其间,我们的监管部门在哪里?只能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监管部门不作为,只拿钱不干事;第二:我们的监管部门无权管理,形同虚设;第三:我们的监管部门一同腐败。群众监督也派不上用场,大家没有一个有效可行的渠道向上申诉。这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悲哀啊。
根据现实情况我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针对消防,建议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小区的安全隐患。现今,一些老小区没有车位,很多私家车把小区道路堵得很严实,消防车开不进去;有的无良车主晚上把车停到马路中央,人和非机动车通道被堵;还有的小区消防通道建成了门面房,物管也不作为。对此,希望物业管理部门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年底由小区居民以及管理部门或第三方进行考评,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其资格。同时小区的交通管理也应参照道路交通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进行教育、罚款、拖车,只有加强管理,才能保证业主安全。
第二:现在工程承包50%以上采取分包形式,分包单位往往没有资质,都是临时挂靠,施工人员往往是无证人员,因为这样可降低成本。希望严格管制这些分包行为,进入工地一律采用实名制,相关监管部门要不定期抽查,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保证人身安全。
第三:加强社会监管。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保护投诉人和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对于泄露保密信息的人员一概追究刑事责任。
现今社会某些角落已经进入了病态,唯利是图,追求眼前利益,违背良心办事,比比皆是,无人敢伸张正义,官僚腐化。目前,我国的经济状况明显好转,正是转型时期,希望把生命放在首位,把人民的权利还给人民,让人民真正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