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常州市委建议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09-03-16
今年2月5日武汉市汉正街发生火灾,2月9日晚中央电视台高层辅楼发生火灾,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火灾事故触目惊心,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本世纪以来,随着城市化建设大规模发展,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住宅)如雨后春笋一幢接一幢地拔地而起。高层建筑具有高度高、体量大、火灾扑救困难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较普通建筑更为严重。据调查,目前的高层建筑普遍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安全隐患:
1、部分高层建筑(包括高层住宅)的消防设施缺乏管理,个别消防设施遭到人为破坏,正常的消防通道被人为堵塞,一旦遭遇火灾,将会造成更大损失。2、高层建筑日常管理由物业公司实施,但部分物业公司物管人员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及消防设施正确使用常识,可能使小火灾酿成大火灾。3、广大工作生活在高层建筑的市民消防安全意识观念不强,甚至缺乏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概念,更谈不上具有安全自救、逃生知识,给消防安全工作埋下了隐患。
针对上述可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的安全隐患,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应是当务之急。建议:
1、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吸取武汉汉正街、中央电视台高层辅楼火灾的沉痛教训,通过多种形式、各种媒体,增强市民消防安全意识,普及高层建筑火灾中的自救、逃生知识。相关部门(消防、建设、房管等)要联合行动,定期举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并可在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开设相关课程。教育广大市民群众爱护消防设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适时在某些高层建筑进行消防演练。
2、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力度。有关职能部门应将城市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要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台帐,定期检查、测试消防设施的工作性能,确保消防设施能正常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对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坚决打击,要定期、不定期抽查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及时维修受损消防设施。
3、加强责任单位消防培训。相关职能部门要对责任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增强责任单位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消防设施的操作技能,遵章守纪,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钱长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