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消费者对用坏了的电子产品,一般很少拿去修理,基本都是一扔了事,或是闲置于家里的某个角落,因为更新一台产品往往比维修更方便,价格也相对便宜。大多数电子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都在10年左右,电子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使用到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等有毒有害物质,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在环保期限内不致外泄或突变,一旦过期就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成为危害极大的“电子垃圾”,这种危害治理困难甚至难以逆转。
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电子垃圾逐年增多。以常州为例,全市每年旧家电淘汰量约72万台(件),而对旧家电的处理仍处于家庭作坊式拆解的低级处置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产业化链条。目前的旧货调剂市场俨然是最主要的废旧电器集散地,一排排家庭作坊式的摊位堆满了废旧电视、洗衣机、空调、冰箱等。摊主以极低的价格收购旧家电后,对其进行简单维修或拆解,拆解方法有酸浸、火烧等,污水不作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排水管道,难以提炼的贵重金属和一些有毒有害物质则混入生活垃圾倒掉。这些贵重金属、有用材质得不到有效回收,就有可能变成危险废弃物,造成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扩散。
鉴于“电子垃圾”对生态环境及公众健康的巨大危害,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9月7日颁布了《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并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到目前为止,至少常州还没有一家机构具备从事电子垃圾回收和拆解的资质,对电子垃圾的拆解还处于监管真空状态。为此,农工党常州市委建议:
1、建立并逐步完善的“电子垃圾”的回收、无害化处理的一系列法规、制度。
2、大力扶持“电子垃圾”回收无害化处理技术,在经费、立项、技术转化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给从事“电子垃圾”无害处理企业予以政策倾斜。
3、尽快成立具备从事电子垃圾回收和拆解资质的机构,在特殊垃圾处理中心设置专门的“电子垃圾”处理机构。
4、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能自觉规范处理旧家电的行为。
5、在大型电子商场、商店强制设立废旧“电子垃圾”回收点。
6、政府机关作好带头作用,在行政中心设立“电子垃圾”回收点。
7、对“电子垃圾”进行有偿回收。(林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