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是帮助病、伤、残者恢复或补偿功能,提高他们生活质量,促进其参与社会生活和活动能力的重要途径。社区康复就近就地、经济适用、简便易行,是绝大多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改善参与社会生活条件的最好形式,也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基础。张家港市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上已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但与残疾人康复需求还有距离,为此,在今年召开的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农工党市委提交了提案《关于加强我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建议》,指出社区康复存在着社区重视不够、康复员积极性不够、康复宣传不够等问题,建议将康复业务列入基层卫生人员工作职责、加大残疾人社区康复建设投入、加强社区康复服务与作用的宣传。该提案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提案承办单位随即出台政策、开展活动、落实措施,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做出答复:
加强康复场所和康复员队伍建设。张家港市残联、财政局与卫生局于2009年3月30日联合行文,规定了村(社区)兼职康复员的6条职责和待遇(考核合格后每月发工作补贴100元)。投入200多万元,建立了2个镇级残疾人康复中心、221个社区康复站,配置康复器材2300件。同时,张家港市残联与中国残联沟通,先后于3月下旬和4月中旬,在本市举办了两期“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基本知识培训班”,将康复专家请到家门口,为全市村(社区)康复员、镇级医院康复医生、镇合管所卫技人员共300多人进行培训;6月份还将选派4名康复医生参加中国残联举办的全国地市级高精尖康复人才进修班。
出台补助政策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全市目前已实施或出台的补助政策有:为18周岁以下听力障碍人群免费配发助听器,并对其中需要装配人工耳蜗的重度或极重度听障人员,经市残联审核同意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贴的患者,手术后一次性享受补贴6万元(一个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费为18万元左右);对配戴助听器和植入人工耳蜗,进行聋儿语训的残疾儿童,每月免收康复费800元;对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儿童实行全额救助(2008年已为1名低保家庭残疾儿童免费安装了矫形器),其他家庭残疾儿童补助50%。
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残疾人主动康复。除充分利用“爱耳日”、“盲人节”、“国际残疾人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外,今年还花了1万多元专门制作了“康复,让你的人生更精彩”公益性广告专题片,5月下旬在市电视台进行播放,希望通过宣传,让广大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朋友进一步了解康复的意义,积极主动地加入到社区康复行列中来。(杜思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