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委呼吁:进一步建立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10-12-31
扬州市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议:加大扶持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有效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扬州市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发现,目前在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工作中存在着以下问题: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特别是青壮年农村劳动力总体参保率低;参保结构上出现经济条件好的缴费参保而贫困人口因缺少资金反而不参保的情况,造成更加贫上加穷;农村基本养老金支付标准低。
为此扬州市委建议:有关部门要从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给予更大的财力投入,特别对一些贫困户在他们缴费时给予一定的减免和优惠,努力解决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瓶颈问题;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小康和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广播等媒体,或组织宣传队、举办培训班大力宣讲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使农民见证和感受到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诸多好处,大幅度提高参保率,做到应保尽保;要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待遇调整机制。可以采取以年度为单位.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参照.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托的方法,进一步调高农村养老保险支付标准。在采取差别化管理的原则上,按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设立不同的缴费基数档次供参保农民选择。要加快实施务工农民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进程,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应全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范畴,有关部门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向城镇社会保险并轨,根据城乡统筹的原则,尽可能使更多农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按照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养老保险基金,同时进行保值增值。(扬州 龙 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