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疗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 自2009年,我市以“市长令”形式下发《苏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较大程度缓解了紧张的医患关系,但由于社会医疗保障和医疗补偿不到位、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完善、医疗机构管理机制滞后,以及人们对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等原因,医患纠纷仍是小打小闹不断,对社会的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012年初,农工党苏州市委向市政协全会提交了《完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创造和谐医患关系》,从医疗机构、患者和第三方角度提出了完善医疗补偿机制、增加医疗强制险种、制定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发挥媒体正面宣传作用等建议。该提案被列为市政协主席督办提案。
3月31日,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领导来到苏州市委就该提案进行沟通。卫生局指出,近年来,我市的医保制度在制度设计、待遇标准、医疗救助等方面正逐步完善。下一步,卫生局将吸收该提案中的建议和意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继续完善各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逐年适度调整医保政策,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责任险制度,在扩大医疗责任险覆盖面的同时,加强医疗责任险的管理;酝酿推广医疗意外保险,由医疗机构、患者、政府三方共同出资,为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意外投保;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并通过财政补贴保费,支持推动医疗保险的发展;逐步强化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及人员配备,使《苏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得到更好的落实,建立和谐的医、保、患三者关系。
(苏州 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