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9月16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桑国卫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来锡检查。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黄莉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解民,市领导朱克江、黄钦、曹锡荣、张云昌、刘霞分别陪同视察、参加座谈。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检查了江阴南国花木专业合作社、华西村水稻高产示范方、龙希空中增地大楼、朝阳农产品大市场、益家康蔬菜专业合作社、宜兴芳桥镇金兰村千亩水稻生产示范方、丁蜀镇西望紫砂陶瓷专业合作社、张阳花卉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详细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耕地保护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情况。
18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无锡市贯彻实施《农业法》有关情况汇报。桑国卫主席充分肯定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耕地保护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他说,无锡认真落实中央的三农政策和《农业法》,实现了新型工业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统筹协调发展,农业农村工作保持了良好态势。桑国卫指出,无锡要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依靠科技和创新,更加积极稳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度有效进行土地整治。无锡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步入正常发展轨道,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依法完善民主治理机制,落实盈余分配制度,量化政府扶持合作社发展的资金,让农民充分享受到国家的扶持政策,保护农民合法财产利益。同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着力培育流通主体,先行探索有关税收优惠、用地用电扶持、通行费用减免以及价格调节制度的建立,促进保护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城镇低收入人群目标的实现,实现更高水平的农业现代化。(梁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