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六大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我省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转变,我省的文化事业迸发出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滋养着文化的繁荣。农工党江苏省委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加大在文化建设领域的参政议政工作力度,近年来围绕农村基层文化事业发展、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特定人群的文化消费保障和我省文化产业发展体制创新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一、推动农村基层文化事业的发展
早在2004年,省委通过调研发现当时农村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滞后情况严重,群众集体文化生活贫乏,赌博之风愈演愈烈;迷信活动死灰复燃,伪宗教流毒乡间;文化社保支出锐减;乡镇专注于经济建设,忽视文化建设等问题。可以说当时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倒退。省委认为“农村的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败的关键”。为此建议要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农村文化阵地,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活跃,对广大农民有感染力和吸引力的文化环境。这个调研报告引起了省政协的重视,很快就被作为社情民意专报报送省委、省政府。时任江苏省委书记的李源潮同志对这个报告作出了重要批示。他说:“农工党江苏省委所提建议很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需要加强。”李书记的批示鼓励了省委继续关注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2005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很多基层文化站用地用房得不到保障、人员在编不在岗、资金无保障,导致基层文化站文化工作既无力量又无手段促进农村文化建设健康发展。为此省委又再次呼吁“加强基层文化站点建设,巩固农村文化阵地”,提出设立农村文化发展基金;将文化建设纳入对县、镇(乡)的考核范围;确保2010年实现6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省级及以上文化先进县和县有两馆(文化馆、图书馆)、乡有一站(文化站)、村有一室(文化活动室)的目标;定编定岗定责,提高基层文化站专职人员的整体素质等建议。进一步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在此基础上,省委总结几年的调研成果,结合我省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的提出,在2006年省政协常委会上以《新农村文化建设是建设文化强省的基础》为题作了大会发言。发言中我们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是我省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我省文化发展的全局。对我省存在的经济发展不均衡,带来了地域上的文化建设差异;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专业人才进出渠道不畅,队伍素质呈萎缩态势等问题做了分析。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是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重点,是建设和谐文化,建设和谐江苏的一个重要方面,建议建立新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建立新农村文化建设评价考核体系;加大政策支持、财政投入,扶持公益事业与产业结合,探讨符合农村需要具有切实作用的活动形式;保护地方特色文化,探索新的文化服务模式;加强新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等建议。这些建议得到了省发改委、省文化厅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的办理。
二、大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为建设文化强省增色
在我们对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关注的同时,我们也对我省的优秀文化遗产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和良好地开发利用产生了深刻的担忧。在一些调研中我们看到一些历史文化名镇、街道和人文遗址的风貌被人为损伤破坏,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没有得到系统的整理和弘扬。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掘和利用,有一些甚至濒于灭绝的境地。为此,2007年,省委以《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为建设文化强省增色》为题向省政协提交了一篇社情民意,提出了加大对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充分挖掘和利用其蕴涵的价值。制定保护、修复、整理、利用的规划和措施,挖掘其潜在价值,使这些文化遗产在促进发展旅游业、提高城市知名度、提升城市品位、丰富城市内涵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在我省探索建设文化强省的工作中,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传统文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挖掘本地区传统习俗、戏曲、民间工艺等文化内容,在创新、拓展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形式、内容和渠道上狠下功夫,形成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
戏曲艺术是文艺殿堂的一朵璀璨耀眼的奇葩,江苏地方戏曲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深受各地人民的喜爱。戏曲艺术的根在基层,农村拥有最广大的戏迷观众队伍,可以说戏曲艺术的繁荣对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大部分的乡镇没有剧场或剧场无法使用,这使专业戏剧团体演出范围受到了制约,很多优秀剧目无法下乡演出,农村群众失去了文艺消费的重要阵地,乡镇自行组织的一些文化娱乐活动也缺少合适的场地。省委会同有关市委通过调研,对我省地方戏曲的传承与保护,发展和推广问题提出了扶持乡镇戏曲演出阵地建设,培植壮大农民艺术团队,推动市级、省级剧团下乡演出;开办江苏戏曲频道等建议,得到了省文化厅、江苏省演艺集团的高度重视,目前我省对传统戏曲剧目十分重视,昆曲、扬剧等一批地方戏曲经过传承与发展,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三、为特殊群体享有“文化低保”努力建言
近年来,国家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户籍、工资等方面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却忽视了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的巨大文化需求和社会保障问题,对他们的日常休闲活动,特别是文化消费等问题关心甚少。为此2007年,省委提出了《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应享有“文化低保”的建议》。
我们认为近年来,在政府和工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努力下,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子女就学、生存生活状态、身份认同和心理适应等问题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其精神文化生活仍然有待于丰富和提高。文化生活贫乏,文化消费不足,文化需求不能得到基本满足是目前进城务工人员文化消费面临的主要问题,其根源在于:由城市中心政策维系的二元体制仍然没有被打破,城市仍然习惯于把进城务工人员仅仅当做劳动力、当做打工的过客,而不是城市体系的组成部分,从而出现“经济性接纳,社会性排斥”现象,城市缺少能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丰富健康的文化娱乐生活的场所,进城务工人员沉重的生活压力和劳动负担,共同作用使得他们没有追求文化消费动力。为此我们建议:首先设立进城务工人员文化消费的最低保障线,如采取多种措施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每年能有组织的至少观看一次免费电影,观看一次免费的文艺演出等等。特别是要重视新生代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需求,使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充分接受城市文明的熏陶,融入城市的文化生活当中;其次从文化设施上为进城务工人员参加业余文化活动提供保障条件。省委还特别指出广播电视是进城务工人员业文化消费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在电视有线网络更新为数字电视后,仍应保留一定数量的原有模拟信号和无线信号的频道(包括电影、电视剧、体育、娱乐等频道)提供给进城务工人员和低收入家庭观看;第三,建议将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生活保障资金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文化消费专项经费。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补贴为基础,国家投入、社会捐助、企事业参与等多种投入并举的利益协调机制。此建议得到了我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进一步与省委沟通有关情况,省委根据沟通的情况,又近一步提出了“政府要为低收入者提供必要的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议。
收入差距的扩大导致一部分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只能实现基本消费需求,无法进行文化产品消费,难以分享到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政府有必要采取措施,提供低收入者共公文化产品。各级政府可采取采购、补贴等措施,开辟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如有关部门可在节假日期间为城市低收入居民和农民工等发放免费参观券、游览券、电影票。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开放。国有艺术院团、影剧院每年安排一定场次主要面向低收入居民的低价演出或放映。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后,要保留一定数量的模拟频道,完整转播中央、省和当地的主要节目,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优惠的资费政策,保证他们的基本收视需求等。目前这些建议在我省都得到了很好地落实。
四、大力推动我省文化事业体制改革创新
目前我省以报刊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演出及娱乐、文化旅游为主体的文化产业框架已基本形成,各地纷纷组建广电、出版、报业、演艺等文化产业集团,成立了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通过调研省委发现,目前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仍然不畅,社会投资力量仍有所顾虑。首先面临的问题是文化产业投资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其次是文化产业准入门槛较高,社会资本介入文化产业存在诸多顾虑,使文化产业一直处于对资本的渴望状态,文化产业也一直处于有效投入不足的处境。为此我们提出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目录引导,在保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允许文化产业公司上市融资做大做强,在维持终审权的前提下,允许社会民营资本进入生产和经营,推动中国文化企业的发展壮大等一系列建议。
2009年我们结合多年的调研,并请南京大学我党专门从事文化产业研究的专家一起对我省的文化产业发展做了系统梳理,撰写了《关于江苏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及其对策》的调研报告,作为省政协主席协商会的材料。省委认为当前我省有关文化市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