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对提高基础教育的水平和国民整体素质都具有重要意义。许多国家编列学前(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制定详细的学前(幼儿)教育教育大纲、标准,把学前(幼儿)教育视为民族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十年来,我国的学前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其同其他教育阶段的发展还不相适应,发展不够均衡,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对于“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农工党江苏省委建议:
1、建议提高学前教育在基础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财政供应体系,向社会提供幼儿教育这一基本公共服务。要尽快将学前(幼儿)教育纳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和义务教育管理的范畴,承担起普及幼儿教育的责任,从而确保幼儿人人接受公平的教育。并把学前(幼儿)教育义务化纳入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分步实施。建议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学前(幼儿)教育事业,改变现存的幼儿园审批管理的体制。
2、要加强学前(幼儿)教育的规划与管理。要把学前(幼儿)教育如同“双高普九”一样对待,一并纳入政府考核目标管理中。明确幼儿教育的目标,编制统一的学前(幼儿)教育教材,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日常监管与指导
3、在城乡建设与住宅小区改造建设过程中,要按着城乡规划统一标准,建设与居民人口相适应、配套的幼儿园设施。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学前(幼儿)教育的资金投入、提高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建立学前教育经费分担机制。要建立各级学前教育经费分担机制,明确任务,保证投入,各级财政教育预算中应有幼儿教育的单项列支或统筹在教育经费中。物价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办幼儿园高收费问题的整治,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制止天价园以“优质优价”的名义收取费用。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扶持民办园,减少费税,减轻民办园负担,提高办学能力。大幅度增加城乡幼儿教育服务供应数量和质量。
4、要加强对学前(幼儿)教师队伍的建设,确保幼师质量的提高。严格准入制度,加强幼儿师资的培养与培训。要稳定教师队伍,保证幼儿园教职工的编制,建议由政府牵头,协调人事、编办、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解决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并考虑幼儿教育的特殊性制定幼儿教师补充和老年化幼儿教师向小学低年级转向的合理流动方案。
(胡鑫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