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省政协召开“发展•民生专题协商座谈会”,就“沿江化工企业退出后土壤修复及场地利用”进行协商座谈。省政协主席黄莉新主持,省政府副省长潘贤掌出席。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省委主委周健民,省政协副秘书长、农工党省委副主委吴建坤参加会议。省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省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
省政协委员、农工党党员、农工党省委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南京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院长邹建文参加座谈会,并作《强化项目环评准入 推动土壤修复产业健康发展》的交流发言。
邹建文指出,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263”减化、化工企业“四个一批”等系列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行动,沿江一大批不同程度污染的场地被腾退出来,这些污染场地若不及时监测评估和修复,势必会对环境和居民健康产生长期影响。
结合调研情况,邹建文提出三点对策建议。一是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制度体系,加大修复资金支持。借鉴国际和国内场地污染防治立法的实践经验,结合《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地方法规、规章及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建立污染场地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污染场地责任主体,并在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推动责任主体加大土壤污染源控制和清洁生产制度的落实力度,在生产的过程中把对土壤的污染降到最低点。;探索建立“污染场地治理基金”,向申请治理修复资金的责任主体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二是强化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和准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要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将有毒有害物质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情况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录,在环评基础上提出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和标准;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污染地块“净土收储”“净土供应”“净土开发”或“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等模式的准入管理机制,对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拒绝其进入用地程序;各级政府在编制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主动公开土壤污染状况、污染治理和修复情况,防止引发负面舆情。三是鼓励推动土壤污染修复产业健康发展。大力扶持各研究机构开展污染场地修复理论与技术研究,探索建立我省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的社会化组织机构;建议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企业纳入《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实行税收减免优惠;强化信用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将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执业情况,纳入征信系统建立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农工党常州市委主委祝正庆在常州分会场作交流发言。农工党泰州市委专职副主委杨芙蓉在泰州分会场作交流发言。
(省 宣)